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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句容交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2023-03-03 13:54 来源:/ 作者:/

刚刚句容交警发布《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违停车辆拖曳的通知》3月1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和机动车违停”集中整治行动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违停车辆拖曳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水平,改善交通环境,交警大队决定自3月1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和机动车违停”集中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

一、拖移无牌证电动自行车(含电动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必须注册登记、领取牌证方可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将对停放在道路范围(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停车场等)的无牌证电动自行车进行拖移,统一拖移至华阳交警中队停车场(华阳交警中队院内,文昌中路30号)。

二、被拖移电动车辆的处理。

1、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携带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到华阳交警中队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超标车办理备案登记号牌)后放行。

2、未注册登记的电动摩托车。车主携带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到华阳交警中队接受交通违法处罚,按照摩托车牌证办理流程到车管所办理牌证(需投保“交强险”)。

三、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做到“一戴三不五禁止”。“一戴”为戴头盔;“三不”为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五禁止”为禁止在人行道骑行、禁止越线停车、禁止穿越机动车掉头点、禁止乱停乱放、禁止违法载人。交警部门将加大对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

违停车辆拖曳整治

一、违停种类及处罚标准

以下不按规定停车的车辆,将进行处罚并采取拖移措施:

1、停车骑压盲道;

2、停车超出泊位或一车占多位;

3、不按停车泊位内的箭头停放;

4、在无停车泊位的区域停放。

二、车辆拖移后处理流程及必须携带证件

违停车辆将由专业拖车公司拖移至指定地点(通宁路宇乐球馆),并报备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被拖移车辆的车主可拨打“110”咨询。

句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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