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市圈讯 6月24日,句容市司法局社会普法组织特邀北京市中伦文德(南京)律师事务所王长江主任前来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开展对“法律明白人”、分管环境保护业务的领导、环保助理及技术人员骨干等200余人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集中培训学习了“《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王律师在讲座中,详细解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并重点解读了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第一次”:第一次提出了“环境质量底线约束”“‘河长’制和‘断面长’制”“全面禁磷”“断面水质不达标的,可对企业实行限产限批”“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等11个内容。通过培训,与会人员对《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表示要进一步增强自身的法律法规观念,保护好句容市的水环境。
《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0年11月27日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9章91条,其主要特色为明确纲领地位、突出联防联治、理顺体制机制、坚持从严治理、强化生态修复、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专业人士“法律明白人”工作水平,助力环保法治建设。
下一步,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将多项举措培养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专业“法律明白人”队伍,为建设法治句容,打造环境优美“一福地四名城”的魅力句容保驾护航。同时,印发专业法律知识学习方案,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时的工作考核和“八五”普法专项考核重要指标,推动生态环境企业工作落实。坚持培训先行,提升履职能力。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及方式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图文/丁钢 杨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