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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多万法拍设备不翼而飞,职能部门不闻不问无人问津!

2022-06-01 16:01 来源:南京在线 作者:南京在线 浏览量:0

一、查封及拍卖情况

 2018年,无锡市惠山区法院依法查封无锡桥联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含有关机器设备计59台套, 评估价值六千余万。后经无锡市惠山区法院依据无锡市梁溪区法院的请求,将上述查封设备移交梁溪区法院一并处置。

 2019514日,朱文国依法竞拍取得上述设备,实际成交价2327.80万元。2019625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将相关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朱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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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盗情况

20188月,为便于执行设备所在厂房,梁溪区法院根据交通银行无锡分行的申请,拟将上述设备拆卸后存放于江阴市璜土镇,由江苏攀登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攀登公司)负责拆卸、搬迁,交通银行无锡分行负责保管。20192月,仓库保管人员发现绝大部分涉案设备丢失并报案。2019830日,朱文国会同梁溪区法院勘查后确认:现场仅存设备15件套,合计价值100多万元。2019102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竟然对剩余设备进行了二次拍卖,现存价值仅180万元,二千多万元的设备已不翼而飞。我们后期在网上看到公示后联系法院。法院明确有此事,并让我们当场签字,我方代理人及律师均未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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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侦查经过

2019214日,公安机关对上述设备被盗案件刑事立案,但长期未采取有效侦查措施。关于该设备被盗事宜,梁溪法院并未通知相关权利人。2020年以来,经朱文国多次向中央省市督查组反映并经有关部门领导批示后,公安机关查获犯罪嫌疑人并发现巨额被盗设备。

据办案警官介绍:犯罪嫌疑人为江苏攀登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本设备拆卸、搬迁的公司)有关人员及其他人员。公安机关对相关嫌疑人刑事拘留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未果,但目前却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对于侦查中发现的被盗物品,侦查机关至今尚未通知查封机构梁溪法院组织清点核对。相关被盗物品,至今仍存在被犯罪单位非法使用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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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几点质疑

 1. 梁溪法院在拆卸案涉设备并交付运输时,未依法组织清点、登记,执行行为严重违法。未经当事人同意,在权利人未在场的前提下,强行拆卸案涉设备,执行程序违法。案涉设备拆卸后,疏于监管,丢失后长期不知情,构成重大玩忽职守。在搬迁工作中且盗窃者即为负责拆卸搬运的公司,不能排除个别法院工作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存在内外勾结的可能。

2.交通银行对案涉设备未尽到保管责任,对案涉设备被盗负有直接责任。

3.公安部门长期压案不查,且破案后怠于查封、清点被盗设备,致使被盗设备大量损失,且目前仍有进一步损失的可能。

4.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适用法律错

误。本案涉案金额数千万,根据刑法第264条、刑事诉讼法第81条第三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属于应当逮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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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烈诉求

三年多来,投诉人融借巨额资金用来购买设备,失窃至今未追回,造成巨大生产成本和经济压力。疫情当下,生活举步维艰,贷款已无力偿还。现只能借助媒体进行伸张正义,维护合法权益。为此,向江苏省纪委、江苏省高级法院、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无锡市纪委、无锡市中级法院、无锡市检察院、无锡市公安局等单位请求作主,并做到如下:

1、尽快组织清点被盗设备,继续追回全部被盗设备。

2、尽快依法恢复对涉案财产的强制执行。

3、及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及时追究相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循私枉法责任。

 

 

投诉人:朱文国

身份证号:342******574

手机号:189*****660

日期:20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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