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市圈讯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网络信息时代,很多稀奇古怪事情浮光掠影,令人不暇。
2023年6月7日,一摄影师在街拍时意外拍到“一位国企领导在成都出差期间与‘员工’牵手逛街”的视频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此事件即为家喻户晓的国企领导和员工“牵手门”事件。
2025年5月9日,安徽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称,涡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刘兴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涡阳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在刘兴连被查之前,当地已经有消息称,刘兴连因争“榜一”大哥打赏女主播,打赏金额高达400万元,直至案发被带走调查。
在虚拟的网络世界寻求畸形满足感,追求低级趣味,刘兴连并非第一人。近年来,已经出现多名因为痴迷主播,用贪腐赃款打赏主播的落马干部了。
家住山东的安先生,空闲之余喜欢上网。当他偶知一张姓女粉丝、自称为央企员工高管,胸前戴着党徽,在抖音直播间,先后多次疯狂向一男主播打赏,送钱送物,打赏金额高达700多万元的事实后,安先生就很纳闷:央企员工都这么有钱吗?哪里来的巨额资金用于打赏男主播?是不是非法所得?一名党员竟这般低级庸俗、百无聊赖吗?他怀揣普通公民的责任心,抱着质疑的态度,通过信箱和邮递信件方式,于2024年9月份之前,先后多次实名向国家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张姓女粉丝巨额打赏的真实情况,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审查其可能涉嫌巨额经济收入和财产来源不明的相关问题。
情况反映后,材料被国家纪检监察部门转交到这位张姓女粉丝所在的央企集团纪委,孰料安先生没等来该央企查处的书面回复,却“惹祸上身”:等来了企业的故意泄密和袒护,及被举报人对安先生的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甚至无理索赔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一、事件由来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咨集团)官方网站显示:该集团公司成立于1992年,最初为交通部直属企业,现为国资委管理的世界500强大型中央企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交建)的全资子公司。
经央企集团公司工作人员核证,张姓女子真实姓名张某丽,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也确实是一名共产党员。此前,张某丽就曾通过抖音平台与朋友聊天时自称她是中共党员(有后附图片),担任在京央企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为百万元以上。并声称自己在北京有多套豪宅别墅,名下拥有数亿元的资产等。
自2023年6月至今,张某丽通过抖音平台以直播打赏方式为一男性主播打赏高达惊人的700多万元人民币。另外,二人频繁私下见面或公然在公众场合见面聚会,通过线下为该男性主播送出价值高昂的高端奢侈品及现金数十万元。
二、集团纪委工作人员处理过程“耐人寻味”
那我们就按安先生所陈述事件逐一展开吧。2025年3月12日下午14:32,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之后,安先生接到了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的来电。通话中,这位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纪委的姓李的同志称:他们接到上级纪检监察转发的资料后,经过他们调查,张某丽声称他根本不认识这位男主播,和男主播没有任何关系,举报信内所列举的有关她本人的微信、手机号码以及众多对男主播进行过高额网络直播打赏的抖音账号,均不是张某丽本人在使用,都是张某丽的“表姐”在使用。高额礼物打赏行为,也是张某丽“表姐”所为,均与被举报人张某丽没有任何关系。且张某丽声称,因其“表姐”与该男主播一起合伙开公司,是合作关系,所以给男主播的高额礼物打赏,是为男主播维护直播间流量的正常操作。并且,企业纪委确定地答复,已经与被举报人张女士的“表姐”核实过,确认都是张某丽“表姐”所为,与被举报人张某丽本人没有任何关系。
对此,安先生当即向这位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纪委的姓李的同志提出了质疑。但是,该企业纪委的同志称他们没有进一步其他确凿的证据证明被举报人张某丽及其“表姐”说谎。并声称他们企业纪委是没有权限对被举报人张某丽及其“表姐”进行进一步深入调查的,所以要求举报人继续提供详实确凿的证据。
当天下午15点50 分,举报人安先生主动致电这位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纪委的姓李的同志。电话接通后,首先继续向该企业纪委表明了对此前第一次通话时他们所说的调查结果的直接怀疑,并列举了曾经向国家纪检监察部门提交过的事实证据,如张某丽本人的抖音账号头像照片及其和该名男主播一起的合照。这些证据,早在安先生递交材料中已经附上,为何集团公司纪委置证据材料视而不见,偏听偏信被举报人张女士及其“表姐”的狡辩说辞,特别草率又及其肯定地妄下结论:被举报人张某丽与举报人安先生向中纪委递交的举报材料内所罗列的违规违纪甚至是违法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一切都是被举报人张女士的“表姐”所为。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当安先生问:那个头像和合影照不是她张某丽本人吗?这时,这位企业纪委的李同志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头像是张某丽,合拍照片也是她”。但是,这位企业纪委的李同志却又同时非常肯定地一再声称,他们已经找被举报人张某丽的“表姐”本人核实了,张某丽的“表姐”也亲口承认,举报材料内所罗列的事实和行为,都是她自己所为,与张某丽无关。同时,声称他们企业纪委没有任何权限针对举报材料内罗列的被举报人张某丽实际使用过的抖音账号的充值记录、充值渠道,如:抖音账号绑定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的实名信息进行进一步深入调查。言辞凿凿,似乎掷地有声,不知是在串通、狡辩,还是在撒谎?想必,明眼的人一看便知。
无奈之下,举报人安先生向集团企业纪委的李同志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要来了他们的工作邮箱,继续向他们提供了足以能够确定地证明被举报人张某丽面对实名举报和组织调查,不老实、不诚实,巧言狡辩,撒谎隐瞒,拉其“表姐”垫背,将所有违规违纪甚至是违法行为统统转嫁到其“表姐”身上,企图逃避组织调查,逃避罪责的证据(见张某丽和男主播的合照,及其赶到男主播老家东北给男主播爷爷过90大寿时,在酒店餐厅的视频截图)。
举报人安先生在收到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纪委的姓李的同志,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的工作邮箱之后,立刻重新整理罗列相关证据发送过去。在邮件发送后第二天,也就是2025年3月13日下午15点左右,安先生主动致电联系了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姓李的同志,通过电话询问对方是否有收到发送的邮件和附件,对方明确回答已经收到。而且也明确承认,安先生所发送的新的证据材料已经证明了被举报人张某丽在此前的调查中,狡辩说自己跟根本不认识这位男主播,和男主播从来没有见过面,没有任何关系的说辞确系撒谎欺骗。
在这次通话中,安先生正式向这位企业纪委的李同志提出,务必保护好本人的个人隐私信息,决不能透露给被举报人张某丽。这位企业纪委的李同志当时满口答应,称他们不会泄密!并在这次通话的最后,亲口承诺,他们调查核实后回给一个反馈。
此后,安先生一直等到了今年4月份,也未等到该企业纪委的任何反馈。无奈之下,2025年4月1-2日,安先生三次拨打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的这位李同志电话,电话可以打通,但是一直是无人接听的状态!4月3日上午9:06,安先生再次拨打电话,这次总算打通了,企业纪委的这位李同志总算接听了电话。给出的结论是:经他们查实,举报内容均不是张某丽本人所为,全部都是张某丽的“表姐”所为。并且该企业纪委的李同志明确承认,举报人安先生在举报材料内罗列的有关张某丽本人的手机号已经被其过户给了她的“表姐”。但是,当举报人安先生问及张某丽是何时将她的手机号过户给她的“表姐”时,这位企业纪委的李同志表示无可奉告并直接强行挂断了电话!
三、遭“打击报复”背后是故意“泄密”
2025年4月11日,令举报人安先生意想不到的是,他收到了被举报人张某丽通过其代理律师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俞某正发来的律师函!
律师函声称:举报人安先生于 2024年5月13日、5月23 日、9 月24 日三次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邮寄举报材料,举报张某丽,侵害张某丽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事宜,给张某丽造成重大损害。
函告还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5条、第1024条之规定,张某丽要求举报人安先生停止侵害并书面道歉。同时,须赔偿张女士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0万元。
安先生没料到,他作为实名举报人的个人详细信息,包括举报的详尽事实内容,竟遭到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故意泄密!特别是仅在本次实名举报所提供的唯一手机号码也被泄密,并被张某丽非法获取!故引发所谓的“律师函”,欲对举报人安先生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甚至无理索赔等一些列重大违规、违纪、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
安先生在收到被举报人张某丽通过其代理律师发送的律师函后,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了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纪委的李同志,质问他:为何将个人的信息泄密给了被举报人张某丽,才让张某丽利用这些信息发了律师函?对此,这个李同志一直含糊其辞,避而不答,让安先生自己去问张某丽!而且,未等安先生讲话说完就谎称安先生的手机通话信号不好,就粗暴将电话挂断!然后,安先生连续多次拨打这位企业纪委的李同志的手机,结果,这位企业纪委的李同志不但不接电话,却还将安先生的电话拉黑了!无奈之下,举报人安先生换了另外几个不同的电话号码,试图联系该企业纪委的李同志讨要说法,结果这几个号码居然也被这位企业纪委的李同志全部拉黑!
四、“四大”问题提出,谁来回答?
(一)公民有没有“举报权”?“举报权”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具体形式,属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二)央企员工或高管巨额打赏男主播,作为知情人能不能提出“质疑”?涉嫌巨额经济收入和财产来源不明的相关问题,该不该调查审查?央企职能部门,该不该给举报者书面回答?
(三)党员参与无限次打赏,参与主播线下聚会等活动,算不算满足私欲心,追求低级趣味,是否违法乱纪?
(四)央企集团袒护被举报者,故意泄密举报信息,甚至打击“举报人”,是否违反2008年6月22日,由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信访局公布,国务院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该不该“担责”?
举报人安先生在行使举报权时,要求保密,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但,央企集团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对被举报人张某丽违规违纪甚至是违法行为,自始至终就采取冷处理、不作为、无视证据材料,不对证据材料进行理性分析研判,对被举报人张某丽不诚实、不老实,巧言狡辩、撒谎欺骗,拉人顶包垫背的行为,采取包庇纵容,一味轻信的态度,甚至无视党纪国法、丧心病狂、胆大妄为,将举报人向中纪委提交过的举报信内容及举报信内举报人的实名信息、详细地址、电话等毫无保留全部泄密给被举报人张某丽,导致被举报人张某丽利用其非法获取的举报人的详细信息,通过其代理律师充当帮凶,对举报人安先生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甚至无理索赔。
昭昭日月,朗朗乾坤。举报人安先生表示:必将不畏艰险,坚决与违法乱纪、威胁恐吓、打击报复者斗争到底!为此,他将继续向国家纪委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已经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事件何去何从,全国网民将拭目以待!
(文/资深媒体人 东方剑 截图及视频/由文某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