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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开发企业信用管理要“升级”了! 仍分为五个等级,加、减分项有所优化

2020-11-16 01:07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马祚波 郑晓青

实施5年多的南京市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要“更新升级”了!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暂行)》正在征求公众意见,开发企业等级仍分为五档,在加、减分项目上进行了重新优化与修订。

信用评定周期:一年改为半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建委日前联合发改委、房产局等多个部门制定了《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每半年对开发企业进行一次信用评定,基础信用分为80分,另设加分、减分项目,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根据开发企业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

早在2015年3月份,南京市便出台了《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评价规则(试行)》,每年初对上一年度的房企信用等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也会在住建委网站上公示,买房人可查询开发商的信用等级,给自己的买房提供参考。

信用等级划分:仍为五个等级

在2015年的南京市相关规定中,开发商被分为5个信用等级,120分(含)以上为优秀企业(AAA级信用),100(含)-120分 良好企业(AA级信用),80(含)-100分合格企业(A级信用),60(含)-80分预警企业(B级信用),60分以下失信企业(C级信用)。

而在南京市建委网站的最新公示中,企业信用等级仍分为五档,分别是A级、B级、C级、D级、E级。信用分值的基本分为80分,良好信用可加分、不良信息进行减分。具体的加分项包括13个内容,如开发面积、获奖情况、积极纳税、参加社会公益等,扣分项目则包括施工管理、房产销售等环节,广告中出现融资或变相融资、阻挠及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延迟交付超一年等行为,都将被扣分。

市场影响:买房人可做参考

相比较2015年的南京房企信用管理办法,南京市房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辉认为,“升级版”在加分和扣分项的设置上更加细化,并根据市场变化与时俱进,共有60条信用扣分的参照标准,涉及到预售款、虚假广告、工程款、登记、备案、加价、物业、交付、精装修等多个方面,基本涉及到房地产开发流程中的全链条。针对房企的评价结果,将会在南京市建委、规划资源局、房产局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购房者将更加实时、准确地了解企业的诚信情况,在出手前先摸摸开发商的“底”,给自己的买房计划提供参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对于正在公示的新《办法》,有房企负责人士表示,政策法规的出台关键还是看执行,对于2015年的南京房企信用管理办法,该人士认为“基本没有存在感”,知晓的买房人也不多,希望新《办法》出台后能有效实施,为房地产行业保驾护航。

针对征求意见稿中的加分选项,有业内人士指出,开发面积和上市面积“每10万平方米加1分”不尽合理,开发项目多并不意味着企业的信用好;此外,获奖加分的情况也有待商榷,需防止一些含金量不高、花钱买奖的企业项目滥竽充数。

据了解,新《办法》的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市民可发送电子邮件至14554390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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