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晚间,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62.SZ)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此前连续两年将甲基异丁基甲酮废桶当做普通废铁处置,违反《固废法》,被处以罚款20万。因为甲基异丁基甲酮桶的问题而被罚,东方钽业今年已是第二次。
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被生态环境部点名
据了解,2021年11月2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执法人员依据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6月5日对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9年间关于甲基异丁基甲酮原料桶处置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中发现,中色东方2017年4月12日以拍卖形式由石嘴山市亚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甲基异丁基甲酮废桶703个;2017年4月14日,以拍卖形式由石嘴山市亚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甲基异丁基甲酮废桶576个,两次拍卖的1279个甲基异丁基甲酮废桶中包含2016年东方钽业产生的甲基异丁基甲酮废桶;2018年6月东方钽业的甲基异丁基甲酮废桶,委托宁夏锦德拍卖行进行拍卖;三次共拍卖甲基异丁基甲酮废桶3070个。亚峰公司进行压块,与其他废钢、废铁混合卖给兰州、河北、内蒙等地钢厂当原材料使用。
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东方钽业因环境治理的要求,零星上报的甲基异丁基甲酮废桶按照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定,以零星废旧物资拍卖方式与其他一般废铁一并进行拍卖;按废旧物资拍卖台账统计的废铁共拍卖25次20.4吨;因当时经办人无法联系,相关资料记录不齐全,废包装桶具体数量不详,未造成后果。
而此事,生态环境部在2021年9月17日发布《典型案例丨中国有色集团下属东方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的通报中,也点名了东方钽业这一做法的性质:“为了掩饰其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钽业公司于2021年6月伪造与原料供应商南京卓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包装桶回收协议(2016年至2020年每年各1份)和《宁夏东方钽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交接确认台账(甲基异丁基酮包装桶)》(2016年至2020年),并伪造原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员工的签字,试图让危险废物交接确认台账更加‘逼真’,性质十分恶劣”。
对该情况,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认为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版)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之规定。依据《固废法》(2016年版)第七十五条第五项有关规定,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东方钽业在公告中表示,在生态环境局检查提出问题后积极整改,首先其在 2019年10月之后再未将甲基异丁基甲酮废桶当做普通废铁处置。公司已与宁夏清大国华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甲基异丁基甲酮废包装桶处置合同,并将甲基异丁基甲酮废包装桶进行正规化处置。其次,已加强环保管理人员培训,及时掌握环保相关要求。并将深刻总结本次行政处罚的教训,加强公司环保领域的工作力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另外,本次行政处罚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未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违规行为已非首次
在2019年10月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东方钽业在今年9月还收到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因是今年6月上旬相关部门检查时,发现其违规堆放盛装过甲基异丁基甲酮的空桶,该行为违反《固废法》“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之规定,被处以罚款11万。其当时也在公告中表示“联系了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对甲基异丁基甲酮空桶进行正规化处置”。(详见本网此前报道《东方钽业违反<固废法>被处罚 此前刚入选首批宁夏创新型示范企业》)
生态环境部在2021年9月17日的通报中,对此事也有说明,“钽业公司将2020年以来产生的大部分甲基异丁基酮废包装桶随意堆放在厂区内未及时处置。督察前期排查发现,1200多个废包装桶堆存在没有防渗等安全措施的厂区西侧树林内空地和自行车棚内,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直到督察进驻前夕,企业才将废包装桶转移给有资质的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据了解,甲基异丁基甲酮为无色有愉快气味液体。性质稳定。微溶于水。具强的局部刺激性和毒性。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主要用作喷漆、硝基纤维、某些纤维醚、樟脑、油脂、天然和合成橡胶的溶剂。
除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外,东方钽业还有因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而收罚单的情况。据其今年11月公告。因其在2008年,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一条年产30吨高纯氧化铌生产线、一条年产20吨高纯氧化钽生产线,并于2009年11月建成投产,违法生产至2021年的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而被罚20万。 (详情请戳:中国网财经 | 东方钽业两条生产线超10年未做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被罚20万)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钽业是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是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其主营业务为加工制造业、贸易,占营收比例分别为:99.98%、0.02%。
据了解,今年8月18日,东方钽业被认定为首批宁夏创新型示范企业。创新型示范企业是指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