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晚间,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000688.SZ)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因发生井下生产安全事故,连收两封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人员被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罚款共计199万。
公告显示,在冒顶片帮事故中,因宇邦矿业从业人员未严格执行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其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因宇邦矿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告,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其罚款人民币一百四十九万元的行政处罚。
国城矿业表示,事故发生后,宇邦矿业成立专项停产整顿领导小组,对现场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全员进行风险源的辨识和分级。同时,还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以提升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此外,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重新修订了应急预案,并组织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
国城矿业还表示,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宇邦矿业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整顿验收工作,待验收合格、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经应急管理厅同意后,宇邦矿业即可恢复生产。
资料显示,国城矿业是一家以锌、铅等有色金属及银等稀贵金属采选为主营业务的矿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