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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煤矿频繁被处罚未披露 上海能源:重要性达不到披露要求

2021-11-16 16:46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近日,中国网财经在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官网中发现,其“双公示”专栏中的行政处罚一项,总数73条中,有57次处罚集中指向同一家上市公司——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508.SH,简称上海能源)。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能源1999年12月由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2001年8月上市,2006年5月成为中煤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火力发电,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及销售等。整体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

  旗下4家煤矿3年被罚57次

  据中国网财经观察,在“双公示”专栏中,上海能源从2018年5月18日第一条行政处罚,至2021年6月25日的行政处罚,3年多来,旗下徐庄、孔庄、姚桥、龙东4家煤矿被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徐州监察分局行政处罚共计57次,处罚数量占公示专栏中总数的78%。其中2018年11次、2019年8次、2020年23次、2021年截至目前15次。受处罚最多的为上海能源徐庄煤矿,截至目前共19次。

  对此情况,中国网财经致电上海能源,对方在回复中说:“目前在生产的矿井只有5家,所以必然会出现所说的这个数字。同时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来说,我们肯定希望这些东西是没有的,但类似情况所有公司都如此,肯定会有,不单是我们。”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徐州监察分局在随后的回复中也表示,江苏此前有很多煤矿,大概从2017年、2018年开始,陆陆续续得减少至目前的5家煤矿,同时,对于行政处罚的公示也是从2018年左右开始。

  记者了解到,此前国务院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煤炭行业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

  资料显示,徐州是资源富集且组合条件优越的地区,中国重要的煤炭产地、华东地区的电力基地。其中煤炭储量69亿吨,年产量2500多万吨。2016年,江苏省政府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全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目标任务是:2016年化解过剩产能818万吨,关闭退出煤矿7处;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18万吨,关闭退出煤矿1处。合计关闭退出煤矿8处,退出产能836万吨。

  “双公示”专栏显示,行政处罚中另外的22%,是由另外一家煤矿和其他能源化工行业的相关机构所受到的行政处罚组成。其中江苏的另一家煤矿,受行政处罚共11此,占总数的15%。

  “重要性达不到披露要求”

  据中国网财经观察, 在对上海能源的57次行政处罚中,罚款金额最高的一次处罚出自徐庄煤矿,2019年7月22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徐庄煤矿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在拉运支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钢丝绳连接装置断裂,导致5人受伤的运输事件(其中1人重伤),同时,该事故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被警告并罚款64.6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应当及时披露。但蹊跷的是,中国网财经并未在上市公司信息的相关披露网站查询到上海能源关于任何一次行政处罚的披露。不仅是旗下4家煤矿,该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已在信用中国及天眼查等平台公示的行政处罚也均未有过披露。

  对此,记者致电上海能源,对方在电话中说:“按道理,我们披露的话应该是从重要性考虑,这些处罚虽然是有一定的金额,但是对重要性来说好像是达不到我们披露的要求。我们当然可披露,可不披露。另外,以我们对重要性理解一般是年度利润的10%,或者是涉及停产情况的出现。”

  但对于采访函中提到的,相关部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是否有相关的整改措施;企业是否提高对煤矿安全严峻性、复杂性的认识;以及是否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等涉及到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问题。对方未作出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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