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河北)消息,日前,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郸宝峰矿业有限公司九龙矿因违反《安全生产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被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邯郸监察分局罚款11万元。
据“冀煤安监邯罚〔2021〕204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中显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郸宝峰矿业有限公司九龙矿因2021年9月10日至17日,4名职工对15249N切眼单元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测定残余瓦斯压力,没有取得防突特种作业操作证,被罚8万元;因2021年10月10日、11日,15240采煤工作面进行爆破作业,起爆地点未设置供给压缩空气的避险设施或者压风自救装置,以及15240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避难硐室内电话故障,无法与调度室直通,被罚3万元。两项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邯郸监察分局认为,上述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
资料显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郸宝峰矿业有限公司九龙矿成立于2012年11月,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