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76.SZ)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全资子公司肇庆鸿特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被罚25万。
此前,派生科技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肇庆鸿特因违反《水污染防治法》,收到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决定书》显示,2021年5月20日,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执法人员对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期间肇庆市鼎湖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西南门通道排污主管道 2个沙井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内沙井1采集的样品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21*10³mg/L,超标12.4倍;总磷为0.62mg/L,超标0.24倍;石油类为54.4mg/L,超标9.88倍;厂内沙井2采集的样品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25mg/L,超标1.5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参照《肇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2018 修订版)》第十二条,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其作出罚款贰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对于该情况,派生科技表示高度重视,并采取安排人员对厂区内沙井及渠网进行清理,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用市政清污车抽到公司污水处理站,并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完善肇庆鸿特内部雨污分流的渠网设施;开展环保自查,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三方面措施。
派生科技还表示本次肇庆鸿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事项不会对肇庆鸿特正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据派生科技发布的2021三季报显示,该公司主营收入8.99亿元,同比上升8.23%;归母净利润-1381.57万元,同比下降497.62%;扣非净利润-1566.05万元,同比下降1539.6%。其中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08亿元,同比下降8.9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735.31万元,同比下降352.2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782.28万元,同比下降393.99%;负债率48.39%,财务费用1861.56万元,毛利率19.7%。
截止9月30日,派生科技股东人数为25133人,较6月30日减少2846户,环比变动-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