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都市圈观察 > 

违反《价格法》涉及哄抬价格被罚260万 中化化肥:重视问题 确保供应和价格稳定

2021-09-29 16:44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日前,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00297.HK)因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化化肥有限公司违反《价格法》,被行政处罚260万。其表示非常重视,并将采取更多举措来稳价格和保供应。

  市场监管局在决定书中认定,今年上半年,在进口价格未变的情况下,中化化肥将氯化钾大幅加价销售,推动了国内氯化钾价格过高过快上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第(三)款关于禁止经营者哄抬价格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40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6条的规定,市场监管局责令中化化肥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26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对此,中国网财经致电中化化肥,其表示非常重视决定书中所发现的问题,会遵守国家保价稳价相关政策的指引,并将采取加强战略采购、跟踪货物流向等举措,来保障国内化肥尤其是钾肥的供应和价格稳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另外,关于举措的相关进展情况,对方表示还请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

  据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监测数据显示,7月26日,中国氯化钾批发价格指数(CKPI)为3775.73点(注:点等同于元/吨),连续数月上涨,已达2013年指数发布以来的峰值。

  同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会议,约谈提醒部分重点化肥企业,要求重点化肥企业提高站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依法合规有序经营,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至此,中国氯化钾批发价格8月出现回落态势,目前,9月20日的中国氯化钾批发价格指数(CKPI)为3461.07点。

  中化化肥对中国网财经表示,2021年上半年钾肥因需求旺盛且供应紧张,导致国际和国内市场钾肥价格均出现大幅快速上涨。本次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是为确保中国国内化肥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中化化肥还表示,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述的行政处罚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影响,同时对于氯化钾现货存量及后期盈利空间,其表示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资料显示,中化化肥主营业务为化肥的生产、分销和零售,提供与化肥业务和产品的研发与服务,以及从事开采和勘探磷矿以及生产饲钙。


关于我们 | 全国服务热线:400-859-8776  法律顾问:江苏玄博律师事务所 臧力 15195990983 苏ICP备19040432号苏公网安备 32118302000275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