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为有效震慑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基层规范办案,生态环境部近日组织整理了第四批8个涉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这些案件中,有的非法跨省倾倒、填埋、处置危险废物,有的将危险废物简单处置后以次充好或掺在产品中销售,有的涉及长期从事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黑色产业链的犯罪团伙。
今年6月22日、24日,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分别接到漳浦县两个镇的环保网格员反映有车辆疑似非法转运、倾倒固体废物。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初步判断为涉嫌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为防止证据遗失、嫌犯潜逃,执法人员联系属地公安机关到场开展现场勘察、询问调查,现场控制违法嫌疑人员、查扣转运货车。
根据现场踏勘及调查询问,初步认定转运倾倒的固体废物为铝灰(危险废物类别为HW48),约300吨,系由广东省转运至福建省漳浦县倾倒。2021年8月9日,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依法移送漳浦县公安局。8月10日,漳浦县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其他7起案件分别是:山东省济宁市李某乙等人涉嫌通过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环境案,浙江省湖州市周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处置废甲酯油污染环境案,江西省抚州市赵某等人非法跨省转移、填埋危险废物环境案,山东省德州市王某等人涉嫌非法填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湖南省娄底市戴某某等人跨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4·30”梁某等人涉嫌非法跨省转移、倾倒铝灰污染环境案,陕西省渭南市张某等人利用废铅蓄电池非法炼铅污染环境案。这些案件皆由当地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