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76.SZ)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肇庆鸿特因违反《水污染防治法》,于近日收到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被罚款25万。
据了解,2021年5月20日,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执法人员对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期间肇庆市鼎湖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西南门通道排污主管道2个沙井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内沙井1采集的样品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21*10³mg/L,超标12.4倍;总磷为0.62mg/L,超标0.24倍;石油类为54.4mg/L,超标9.88倍;厂内沙井2采集的样品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25mg/L,超标1.5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指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参照《肇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2018 修订版)》第十二条,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其作出罚款贰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对此,派生科技表示高度重视,一方面组织准备证据材料,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另一方面开展环保自查,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
中国网财经注意到,除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一个月前,其控股股东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逾期未年检,而被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