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市玄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3月22日消息,近日,媒体报道南京御湖国际公寓楼顶有近3000平方米违建玻璃房,南京市玄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调查后对关于御湖国际楼顶违建处理情况的进行了通报,并要求违建应当首先由当事人自行拆除,在违建当事人无法自拆情况下,因玻璃幕墙拆除复杂且百米高空拆除危险性大,南京市玄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组织专业队伍,按照规定程序,依法进行拆除,回应社会关切。
通报显示,经调查,御湖国际楼顶违建约2400平方米,系原江苏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海尔斯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建。对该楼顶违建南京市玄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直积极处理,督促该公司进行自拆。因经营不善,自2015年起,江苏海尔斯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始终没有履行违建拆除主体责任进行自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违建应当首先由当事人自行拆除,在违建当事人无法自拆情况下,因玻璃幕墙拆除复杂且百米高空拆除危险性大,南京市玄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组织专业队伍,按照规定程序,依法进行拆除,回应社会关切。
据江苏新闻微信公号,御湖国际公寓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划,御湖国际公寓的 A 栋是32层,B栋是34层,但是目前两栋楼的楼顶都被违规建设了玻璃房,但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交给街道社区来处理。
原管委会负责人还表示,小区B栋楼顶的部分他们并未出租,但也还是被人建设了两层违建。他也承认,两栋楼楼顶建了违建之后,给楼下业主造成了不少麻烦,油烟无法排放,消防安全通道也没有了,违建装修时还起火了,来了好几辆消防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