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然资源部官网12月21日消息,日前,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76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11月,全国有23个省(区、市)报送了7月份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典型案例73起;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报送典型案例3起,总计76起。其中,土地已复耕的52起、土地已恢复原状的2起、违法建筑物已拆除的7起、正在整改中的10起、已移交其他部门处理的3起、暂未处置的2起。
例如,北京市通州区东豪易港(北京)仓储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物流仓储房屋案:2020年7月,该公司违法占用通州区张家湾镇小耕垡村175.3亩耕地建设物流仓储房屋。8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对其立案调查,并于11月下达整改意见书。目前,该项目已停工,问题线索已移送至北京市纪委监委。
天津市武清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工棚和加工区房屋案。2020年5月,该公司违法占用武清区梅厂镇杨恒庄村3.9亩耕地建设临时工棚、钢筋加工区和堆放土方。同月,武清区第五土地和规划管理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两次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土地已复耕。除上述两例外,还有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石家庄市交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平赞分公司违法占地建设高速公路养护站案、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王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太原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违法占地建设二手车陈列厅案等。
耕地保护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大事,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关乎14亿人民生存问题,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7月3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出部署,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并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广泛宣传。但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仍时有发生。
此次通报还强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止住新增。有合理用地需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严格耕地保护,维护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