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市圈讯 近日,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出台了《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惩戒规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破产管理人执业行为,解决相关投诉和争议提供制度保障。
据悉,这也是全国第一个由破产管理人协会制定实行的破产管理行业惩戒规则。
今年2月,南京市出台《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充分加强破产管理人协会和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会建设,引导管理人加强行业自治和自律,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配套制度保障。
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进一步加强协会工作委员会建设,在设立四个专业委员会基础上,先后设立团队建设和专业测评工作委员会以及维权和惩戒工作委员会等三个工作委员会。
近日出台的《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惩戒规则(试行)》,对适用范围界定、应予惩戒的违规行为、惩戒程序以及与其他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制度衔接等方面进行规制,对于规范破产管理人执业行为,促进破产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三年来,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审结破产案件1996件。2018年审结492件,2019年审结破产案件702件,2020年审结破产案件802件,平均年增长28.4%,推动一大批“僵尸企业”平稳有序出清,为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图文/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