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厅近日通报了宿州市灵璧县“2020•5•30”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指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发项目未批先建、违法建设。
据了解,事发项目为“灵璧县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 PPP 项目。项目为灵璧县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包含城区内12条河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河道治理、景观工程、截污纳管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工程总投资 60057.72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运维期13年。
远达建设(灵璧)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 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业务。
2020 年5月30日上午7时许,工人李建阁、马明友、李传强在进行河道清理过程中,掉入深井,窒息身亡。
调查报告指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工人违反井下作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在未通风、未检测、未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具有高浓度有毒气体的倒虹吸井内作业。
通报称,远达建设(灵璧)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及未进行质量安全报监的情况下,未批先建、违法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缺少有效监督。
据了解,远达建设(灵璧)有限公司由灵璧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