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魅力南京 > 省内资讯

第五届国际低碳(镇江)大会暨碳达峰碳中和2021金山峰会开幕

2021-10-16 15:27 来源:原创 作者:魏荣霞

1.jpg

南京都市圈讯  10月16日上午,第五届国际低碳(镇江)大会暨碳达峰碳中和2021金山峰会于镇江市体育会展中心隆重开幕。

2.jpg

3.jpg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江苏省政府有关领导;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科技厅、工信厅负责人;特邀的重点专业机构、金融机构代表,包括世界自然基金会、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等国际机构负责人,部分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以及双碳方面的专家学者、科技人才和企业界人士近400人,齐聚一堂、共谋发展。镇江市委书记马明龙、市长徐曙海等镇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了开幕式。

4.jpg

5.jpg

开幕式上,镇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明龙致欢迎词;镇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徐曙海宣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丁仲礼的贺信致辞;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发来视频致辞;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上海外交团团长、丹麦驻上海总领事林朗;江苏省副省长储永宏等领导和嘉宾现场致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隆国强致辞并作主旨演讲。

6.jpg

7.jpg

镇江市委书记马明龙在致词时介绍,第五届国际低碳(镇江)大会暨碳达峰碳中和2021金山峰会活动以绿色低碳发展,突出“产业、能源、科技”三大主题,展示镇江在低碳建设方面的成果。

8.jpg

9.jpg

10.jpg

马明龙介绍说,从2016年开始,镇江已举办了四届国际低碳大会。今年,我们顺应时代要求和形势变化,叠加了碳达峰碳中和“金山峰会”,因为镇江既有金山、银山两座名山,还有“客路青山外、行舟绿水前”的优越生态,我们有责任、有条件、有信心打造践行“两山”理论示范地。

11.jpg

12.jpg

长江浩浩西来,水面云山,山上楼台,城市山林的镇江,江河交汇,丘陵延绵,洲屿错落,这里的人们深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成为这座三千年历史名城的基因、融入了生活在这里百姓的血脉。

13.jpg

14.jpg

2012年12月,镇江成为第二批全国低碳试点城市,2014年7月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镇江对绿色低碳转型和发展道路的探索,经历了从试点到示范、从理念到实践、从制度到风尚的过程,正在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加注重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低碳试点九年来,我们不遗余力地传播低碳理念、展示低碳技术、促进低碳合作,用绿色低碳发展的“镇江实践”丰富气候环境治理的“中国方案”,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37.7%,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6.3%,生态环境发生转折性变化,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作出镇江的一份贡献。

15.jpg

16.jpg

  据了解,第五届国际低碳(镇江)大会暨碳达峰碳中和2021金山峰会采取“线上云直播”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内容包括开幕式、高峰论坛、绿色金融高端研讨会、成果发布会、项目签约仪式、展览展示、群众性创建等活动。

17.jpg

10月15日,举办了金山峰会开展仪式,镇江市委书记马明龙、市长徐曙海共同按下启动魔方。通过在体育会展中心设置展区,以实物、视频、展板、展位等形式,展示镇江高质量发展成果、低碳技术。参展企业53家,以镇江企业为主,也有来自市外的企业和外商参展,都是绿色低碳发展的行业领跑者。展览将持续到19日。同时,在“镇合意”APP上线“低碳打卡、有你镇行”碳积分新功能,市民朋友可以通过下载APP来关注和参与“双碳”行动。

18.jpg

在10月16日上午举行峰会开幕式暨高峰论坛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杨吉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高世楫,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徐华清,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莫德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蓓,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赖晓明,哥伦比亚大学地球中心主任、财新碳中和首席科学家陈曦,中国社科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迎,镇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徐曙海等嘉宾,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发表主旨演讲;

19.jpg

下午,举行金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为主题的绿色金融高端研讨会,邀请金融专家围绕绿色金融开展交流研讨;同时,举行成果发布会和项目签约仪式,集中发布一批双碳研究成果,签订一批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一批绿色金融合作项目和产业项目;在峰会结尾时,发布实现“双碳”目标的“镇江倡议”。

此次大会前后及大会期间,还组织低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低碳骑行、短视频大赛、知识竞赛等系列群众性创建活动,进一步营造碳达峰碳中和“镇江在行动”的浓厚氛围。(图文/魏荣霞)


关于我们 | 全国服务热线:400-859-8776  法律顾问:江苏玄博律师事务所 臧力 15195990983 苏ICP备19040432号-3苏公网安备 32118302000275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