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10日讯(记者 万凌云)在镇江本地网络论坛上火爆异常的帖子:“实名举报润欣学校(镇江实验学校)万某有偿补课”,目前,该帖已经有了权威的官方回复。
回复
镇江市润州区教育局在9日深夜11时许的回复中明确:未向学校报告,教师万某于2021年7月9日—23日期间,在家中为班级十多名学生补课或托管。同时,对于发帖者及诸多网友关注的对补课教师万某的查处情况,该局也一并给出:调离原教学岗位。
实名举报万某补课这一帖子,在8月4日17点多发出后,立即引来大量网友的围观和热议。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看到,帖子中不仅晒出了带收款二维码的课程表,更是密集附上了学生进入不可现场拍照的多张照片。
补课学生
一周不到的时间,该帖的浏览量达到43万人次,而跟帖也很惊人:超过6500人次!
其实,还是在该帖发出的次日,即8月5日,镇江市润州区教育局就给出了回复,表示: 针对网友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正在抓紧核实和持续调查中,相关情况及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9日深夜,该局发出“关于对镇江实验学校教师万某违规补课的查处通报”。
通报中称, 7月29日下午,有群众向润州区教育局举报“镇江实验学校教师万某有偿家教”,后又在镇江MY0511论坛发帖举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课表
“针对该举报,区教育局成立了专门调查组,调查组进行了谈话、问询、走访,调阅相关物证,并调查了网民在帖中举报的微信二维码以及该教师其他的微信账号一年来(2020年8月7日-2021年8月6日)交易记录,无补课收费记录。经查明,教师万某于2021年7月9日—23日期间在家中为班级十多名学生补课或托管,未向学校报告。”
通报中还给出了对万某的查处决定:“根据《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镇教发〔2018〕134号)的相关规定“在职教师开展无偿课外辅导未报备的,一经查实,按有偿家教依据相关文件处理”,认定教师万某的行为视同有偿补课。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给予教师万某警告处分,停发岗位津贴3个月,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两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评先评优,调离原教学岗位。”
通报最后还表示,“润州区教育局将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坚决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对问题必查必追,对违规必处必究;进一步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细化师德师风建设举措,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校对 李海慧
编辑 :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