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通过网上用车平台在线预约营运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出现和兴起,丰富了市民的出行方式。5月10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本月起,《镇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旨在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
相较于传统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的空驶率、空驶距离和乘客平均等待时间都有所降低,但在平台合法准入与车辆相关配置等方面,依旧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早在2017年,我市就网约车经营出台相关规定,“此次《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对在市区范围内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等活动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最大程度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市交通运输局客运处四级主任科员王驰表示。
记者了解到,《办法》对平台公司、车辆与驾驶员等各方面进行规范。截至目前,全市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共16家,拥有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349辆。但后台监测显示,全市每天使用网约车的日活量超过4000人次,“这与相当一部分网约车平台不符合准入条件有关。”王驰介绍,此次《办法》适当降低网约车平台准入条件,取消网约车平台需要在本市设立分公司的规定,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网约车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取消网约车本地牌照规定,允许外地车辆进入我市市场,同时对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取消不必要证明材料,减证便民。”
在车辆方面,《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实际购置价格及轴距不低于市区同期巡游出租车标准,且必须按照统一规定,配有摄影摄像、卫星定位、应急报警装置,保证司乘安全。对于新能源车型,续航里程要求由原本的不低于200公里,调整为不低于350公里。目前市区网约车的新能源车型超过80%。
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规范和管理网约车平稳有序发展尤为重要。王驰表示,交通部门从监管角度出发,按照网约车的本质属性,促进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实现融合发展,“网约车在整个公共出行服务中的承载比例还需因地制宜,所以我们在促进融合的同时进行总量调控,防止无序发展。”(曾海蓉 任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