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东流,浩浩汤汤。南京,长江入苏第一站。自2016年1月5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以来,南京税务部门以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为指导,通过“税种调节+税制引导+政策辅助”的绿色税收管理服务方式,助力长三角区域生态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守住一片蓝天、护好一江清水贡献税务力量。
治污减排,
打造生态治理样本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南京空气优良天数已有304天,同比增加50天,优良率达83%;PM2.5年均值3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3%。南京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从2013年的59.5%增加到目前的83%,PM2.5年均浓度从2013年同期的57微克/立方米下降到目前的31.3微克/立方米,成为江苏省污染指数最低且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
“南京蓝”抬头可见。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的背后,离不开以环保税为代表的绿色税收助力,以及南京税务部门的主动优质服务。
走进位于长江边上的南京栖霞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工地,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显示屏,实时跳动的数字显示着工地各类环境数据变化。工地上,多辆洒水车在来回作业,洗轮机也在不知疲倦地为车辆轮胎“洗澡”,工地范围内十分干净整洁,刷新了人们对传统建设工地灰尘满天飞扬的印象。据栖霞山建设工程部副主任魏佳科介绍,这是他们创建的“智慧工地”,通过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可以实时监控空气质量,一旦超标,监测系统会自动报警,喷淋功能自动打开,及时降尘。“在栖霞税务部门的帮助下,我们通过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叠加计算享受税收优惠142.7万元,并用这部分资金完善了扬尘管控措施。”魏佳科说,“在减少排放、保护长江的同时,我们企业也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实现双赢。”
正向引导,
对标绿色环保发展
近年来,南京市税务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正式开征后,第一时间深入调研确保环保税征收平稳落地,在2019年10月顺利开出江苏省环保部门第一份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委托代征税收缴款书。在环保税“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机制的正向引导下,推动当地企业向绿色、生态、健康、循环利用的转型发展。
在南京市鼓楼区,南京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近年来的发展,很好地印证了环保税的正向激励作用。该企业成立于2007年,投资总额5.1亿元,采用新型废水处理工艺对城区污水进行处理。“我们公共基础行业,企业收入增长有限,而人力物力成本却在连年增长,企业的经营压力日益增大。”公司财务负责人易小青感慨道,“税费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提高了经营效益,降低了经营风险,也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工艺改进提供了更多资金保障。”2019年以来,该企业享受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544万元。2020年,金州公司投入753万元进行设备维修改造,进一步提高水质和污水处理效率。
坐落于南京市建邺区的江苏金陵环境有限公司江心洲污水处理厂被称为南京最大的“水肺”。目前,该厂已进行了三轮升级改造,每日处理生活污水67万吨,出水标准达一级A标准,有效改善了长江南京段水环境。“污水处理能力提高让我们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2020年,公司享受环保税减免2000多万元。这些税收优惠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也为继续探索更绿色、可循环、低能耗的污水处理发展模式提供了强劲动力。”江苏金陵环境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朱睿超说。
调控增收,
助推产业结构转型
为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南京市税务部门不断加强与环境保护部门的联动协作、信息共享,提高环保税的精细化管理,一方面通过严格征管减少应税污染物的排放,另一方面发挥环保税管理的引导激励作用,通过不折不扣落实环保税优惠政策,让企业有资金、有能力在环境保护上投入资金,引导投入有利于环保的设备和生产工艺,助推地区产业结构转型。
南京市高淳区正在形成以“慢城实践”为核心的全域旅游新模式,奏响生态美产业兴的新乐章,其中的石臼湖——天空之境更是让人无限留恋。
环境的变化,离不开近年来一系列税收政策的实施。位于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的南京荣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介绍说,公司一直重视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特别是环境保护税法施行后,企业积极改进污水处理方式,初步估算,该公司自2015年享受税费优惠以来已退回增值税224万元,而新的生产工艺又再次为企业带来相应税收优惠,绿色税收的正向激励作用由此得到了充分体现。“众所周知,近几年我们高淳大力发展特色水产养殖业和旅游业,当地居民收入大幅提升。我们企业服务高淳人口约四分之一以上,税务部门帮助我们及时享受税费减免政策,让企业在增加投入、加强环境保护的同时,也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更服务了当地特色经济发展,可谓‘一举多得’!”荣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汪琼琼说。
不让污水进入长江,是南京“护一江清水东流”作出的承诺。南京市税务部门将持续落实好各项绿色税收政策,巩固绿色税制改革成果,拓展绿色税收调节的范围和力度,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推动长三角区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