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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捕渔民转产安置,有力度也要有温度

2021-01-18 15: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夏美武
南京都市圈讯 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正式进入为期10年的禁渔期。如何让广大渔民愿意上岸、上得了岸,上岸后能够稳得住、能致富,不仅要有“抓铁有痕”的力度,还要有用心用情做好渔民转产安置工作的温度。

南京都市圈讯  自2021年1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正式进入为期10年的禁渔期。如何让广大渔民愿意上岸、上得了岸,上岸后能够稳得住、能致富,不仅要有“抓铁有痕”的力度,还要有用心用情做好渔民转产安置工作的温度。

长江禁渔要实现稳得住,就要坚决防止渔民有朝一日“重返江湖”;要实现能致富,就不能留下“因禁致贫”的后遗症。也就是说,要确保广大渔民在告别“水上漂”的日子后,真正实现就业上有门、致富上有路、生活上无忧。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工作,是高质量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使命,也是衡量和检验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体现。

抓好就业帮扶,以新岗位实现稳定增收。渔民退捕转产,能否稳得住,关键取决于上岸渔民是否拥有稳定的工作和稳定可靠的收入。客观上来讲,几十万渔民集体集中“转岗”,难免会给地方政府和社会带来不小的压力。对渔民来说,多少年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生产生活方式都有了路径依赖,猛然切换难免会面临诸多不适应。因此,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广大渔民的引导,使他们及时调整观念和心态,尽快实现职业身份转变,尽早适应新的工作和生活。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对上岸渔民的生产生活开展“一对一”全程跟踪帮扶,如有针对性地制订转产安置方案,完善渔民安置保障信息系统,开展转产就业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等。此外,还可以通过发展渔业养殖和生态旅游、增加政府购买服务、落实创业就业扶持资金、引导龙头企业扩大用工等方式,广开就业创业渠道,确保渔民上岸就业有出路、长远生计有保障。

抓好岗前培训,靠新技能让未来生活可期。有研究人员调研发现,渔民群体中绝大部分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学习能力薄弱、劳动技能单一,且人际交往圈子狭窄,社会适应性和就业竞争力都比较差,部分人对于如何找到“上岸路”没有方向。引导上岸渔民向新型农民、新市民转型,要创造条件提高渔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及相应的职业技能,主动为他们补上这块短板。

抓好社保兜底,让新生活没有后顾之忧。由于退捕渔民群体特殊,相关的社会保障依据不足,社会保障措施也难以跟上,而且渔民年龄结构不一,具体实施起来较为困难。此外,受地域经济实力、渔民群体数量等因素影响,各地在落实政策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同一水域内不同地域往往政策执行不一致,易使渔民群体内部产生心理不平衡感。对此,应统筹谋划,及时填补治理政策缝隙,制订完善渔民社会保障行动方案,做到精准帮联、全过程动态管理,确保将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按规定全部纳入相应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政策不漏项、参保不漏人。

抓好生态经济,向新业态要效益促转型。禁渔是拯救长江渔业资源、促进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环境修复的重要方式。高质量完成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必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真正扛起绿色发展主体责任,坚持把长江禁捕与长江生态修复保护、流域区域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长江流域水清岸绿产业优,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各地在抓好长江禁捕工作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做活水经济,打好生态牌。通过生态环保升级和生产生活方式变革,大力发展好生态特色农牧业、文化旅游业,鼓励有条件地区的退捕渔民就地就近参与到生态修复和保护中,真正让“渔区”变成“景区”,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以新业态促进人们生产生活转型。

(作者:夏美武,系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铜陵学院基地研究员、铜陵学院法学院教授)(图文/夏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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