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男童遭生父女友虐死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死缓,法院详释判决理由
扬子晚报2026-04-2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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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女士在宣判前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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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男童澈澈身上的伤

4月21日上午10时,备受关注的“3岁幼童被生父女友虐待致死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记者获悉,一审法院对被告人赵某蝶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宣判的前一晚,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附近见到了被害幼童澈澈的生母马女士。马女士向记者还原了一审庭审上的诸多细节。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见习记者 甘嘉颖 文/摄

被告人称“忍不住不打孩子” 生母当庭看视频昏倒

4月20日晚,马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上次一审开庭赵某蝶在进庭的时候,先是朝着旁听席扫视了一眼,看到我之后便把头仰了起来。入座后,面对法官的提问,她回答得很小声,不认罪也没有表示后悔。在检方还没出示证据时,赵某蝶一直辩称孩子身上的伤是自己弄的,跟她毫无关系。”当检方庭上出示了尸检报告、监控视频等大量证据之后,她便默不作声。“直到法官问她,她才点了点头,并承认是她打的。”

“检方还当庭向赵某蝶发问说,看到孩子身上的伤会不会不忍心再继续施暴?”马女士没想到,赵某蝶居然回答称她也不想打澈澈,“但她又强调自己忍不住不打孩子,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想拿孩子来泄愤。”

马女士提到,“赵某蝶跟前夫还有个亲生孩子,她可能就打过一次自己的孩子,她前夫也说她对自家孩子非常好。”检方在庭上也提到了赵某蝶的亲生孩子,“赵某蝶才开口表示她对孩子有愧疚,没能时时刻刻陪在孩子身边。赵某蝶的回答让检方很气愤,他们说澈澈被打成这样你一点都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只是没陪在身边就变得愧疚。”

谈到去年庭审时昏倒前的情况,马女士回忆,当时庭审快结束了,法庭上播放了赵某蝶殴打澈澈的视频,“视频时长差不多将近一个小时,内容是她对孩子进行各种殴打,抱起澈澈往地上摔,拿拖鞋扇孩子耳光,用树枝抽澈澈。”法庭上播放的暴力对待澈澈的视频,让马女士有种要窒息的感觉,“我当时亲眼看着视频里的孩子持续被殴打,感觉到喘不上气,头脑发蒙,紧接着就昏倒了。”

马女士指出,其中有段澈澈送医前在公园遭到赵某蝶殴打的监控视频,“她一脚踢在孩子膝盖上让其跪下,然后又踢了一脚把孩子踹倒。她像拖箱子一样,拽着澈澈在地上走。”马女士哽咽地说,视频中即使孩子被打成这样,但他一滴眼泪都没掉,自己在那默默捡拖鞋,反而又被赵某蝶一脚踹倒。

马女士称,相关证据显示孩子出事当晚,有邻居听到了赵某蝶的打骂声和孩子的哭喊声,“后来哭声停了,孩子被救护车上的医生抱走,那时候可能孩子就已经不行了。澈澈被送入ICU后,头部、臀部、脸部是成片的淤青和伤疤,手臂因被罚站在高温下而晒伤皲裂,腿部有许多结痂的咬痕。”

马女士也从赵某蝶的邻居处得知,离世前几天,孩子曾跟多位邻居反复说道“我爱我的妈妈”。这让马女士非常心痛:“如果他责怪我,可能我还会好受一点,可是他说爱我,这让我必须坚持下去。赵某蝶在庭上还表示,希望我们能再给她一次机会,如果可以她愿意用后半生去偿还。但我是绝对不会原谅她的。”

被告人一审被判死缓 法院解释判决理由

2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某蝶犯虐待罪、故意伤害罪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某蝶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7月至8月23日,被告人赵某蝶在与男友黄某某及黄某某儿子即被害人澈澈共同生活期间,以澈澈顽皮不听话等为由,频繁采用殴打背部、臀部、腿部等处及牙咬腿部等方式实施虐待。同年8月24日傍晚,赵某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一开放式公园内,因不满澈澈乱跑,多次用手拍打澈澈头面部,并用树枝抽打、用脚踢踹澈澈身体其他部位等。赵某蝶还将澈澈从河道岸堤下斜坡拎甩至堤面,致其侧身倒地后头部撞击地面。当日20时许,澈澈在家中昏迷倒地,赵某蝶将其送至医院抢救。澈澈因抢救无效于同年9月4日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死亡;澈澈2024年8月24日晚就诊时体表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已达轻伤一级,其中背部皮肤软组织挫伤达到轻伤一级,面部、胸部皮肤软组织挫伤分别达到轻微伤,左小腿咬伤致皮肤破损达到轻微伤。

一审法院表明,赵某蝶明知拍打、用力拎甩一名3岁幼童可能导致的伤害后果,依然实施了相关行为,直接导致澈澈因此而死亡。但从其作案的行为特征及在澈澈昏倒后即将其送医施救等具体表现来看,其并不希望造成澈澈死亡的后果,即赵某蝶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赵某蝶作为黄某某的同居女友,在共同生活期间非但没有妥善照顾好年仅3岁的澈澈,反而以拎甩等方式故意伤害该幼童,致其死亡,即便赵某蝶有施救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仍应予从严惩处。

法院还称,网传澈澈背部被赵某蝶用牙签刺戳出多处创口,因饥饿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死前长时间没有进食、胃里只有小石子等情况均不属实。

生父是否知情参与是焦点

宣判后家属称将申请抗诉

本案中,澈澈生父黄某某对孩子遭受女友虐待一事究竟是否知情、参与是本案一大关注焦点。一审法院表明,经审查在案证据及相关材料,没有反映出澈澈的父亲存在参与、隐瞒、纵容赵某蝶虐待孩子的情况。

据悉,案发后黄某某曾明确表示自己对赵某蝶的虐待行为并不知情。黄某某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他平时工作很忙,孩子一直是赵某蝶在带,“我下班孩子都睡着了,也看不到身上有伤。”黄某某称,自己对于赵某蝶虐待孩子的行为感到不理解,“希望可以从重处理,不可能说我孩子的命就这么没了”。

马女士告诉记者,去年一审开庭时,赵某蝶极力维护孩子的生父,坚称此事与黄某某没有关系。“她说黄某某不知道孩子被打,还说他是一个特别好的父亲。”对此,马女士并不相信。从第一次庭审至今的一年时间里,她四处奔走、寻找证据。

4月21日,记者多次致电澈澈生父黄某某,均显示电话关机。

宣判结束后,记者在法院门口看到被害男童的家属在庭外情绪失控痛哭。马女士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被告人赵某蝶在庭上暂时没有表示要上诉。”

马女士的家属向记者表示,他们决定提交材料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赵某蝶的律师都没有出庭,她听到判决后没有任何反应。”知情人士也透露,被告人赵某蝶听到宣判结果时,全程面无表情。马女士说,从案发至今,她从未收到赵某蝶、黄某某本人或其家属的一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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